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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七措施力爭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 |
(時間:2014-4-25 9:23:17) |
2014年海南省將以優化結構、控制新增、存量挖潛為節能主攻方向,進一步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健全制度,大力推進一批節能減排示范工程,努力完成年度節能目標。具體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嚴控低水平高能耗項目建設。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金融機構不予信貸支持,電力部門不予供電,相關部門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對節能指標完成進度滯后的地區,暫停新建高耗能項目能評審批。同時,加強對項目能評的后期監管,建立健全驗收、監察和責任追溯制度,嚴控低水平高能耗項目建設。 二是堅決完成國家下達的落后產能和落后設備淘汰任務。截止2012年底,全省已提前3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2013年從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實際出發,制定范圍更寬、標準更嚴的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繼續淘汰5條造紙生產線、產能4.55萬噸。2014年要根據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淘汰目錄要求,制定淘汰實施計劃,并分解落實到相關市縣和具體企業。同時堅決完成國家下達的對落后機電設備、燃煤鍋爐的淘汰任務。 三是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組織實施一批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程,鼓勵在大型公共建筑、工廠、園區等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新建12層及以下的住宅、集體宿舍、醫院病房主、賓館酒店等建筑全面配套太陽能熱水系統。加快發展農村戶用沼氣,推動澄邁車用沼氣示范項目投入正式運營,推進垃圾填埋場沼氣發電項目建設,促進全省生物質顆粒產能就地消納。 四是加大節能執法監察力度。以日常執法與專項監察相結合,以高耗能行業、重點用能單位、主要耗能設備和項目建設為重點,加強日常執法監察,組織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情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落后機電設備淘汰情況等專項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違法用能行為。 五是進一步完善經濟政策。強化電價杠桿,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的執行力度,對超能耗限額標準的工業企業、賓館酒店,未完成年度節能目標任務和進度目標任務的重點耗能企業,以及未按規定完成淘汰落后電機的重點耗電企業,研究建立差別電價或懲罰性電價政策,并嚴格執行。同時,進一步完善省節能專項資金、合同能源管理等激勵政策,簡化程序,提高效率。 六是加強能耗監測預警。每季度發布各市縣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晴雨表,對能耗增長過快的市縣制定措施,遏制能耗過快增長,全面、及時、準確掌握全省節能形勢,適時啟動預警調控方案。 七是大力推進一批節能減排綜合示范試點工程。按照省政府下達的《海南省節能減排綜合示范試點實施方案》要求,大力推進綠色照明推廣、蓄能型集中供冷應用、綠色建筑推廣、重點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新能源與清潔能源汽車推廣、可再生能源利用、信息智能島建設七大示范試點工程建設。努力彰顯全省在節能減排方面的亮點和特色,盡最大努力將“十二五”后兩年的節能工作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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