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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全面推廣潔凈型煤和蘭炭 |
(時間:2016-5-26 9:04:00) |
為深入開展民用散煤污染治理,改善全市空氣環境質量,近日,山東省淄博市政府辦公廳出臺了《2016年全市推廣使用潔凈型煤和蘭炭實施方案》。 《方案》提出,全市范圍內禁止銷售使用劣質散煤,全面推廣使用潔凈型煤和蘭炭,2016年推廣任務為60萬噸。鼓勵有條件的區域加快集中供暖、煤改電、煤改氣進程和地源熱能等清潔能源替換燃煤,積極推進民用煤炭的減量替代。鼓勵有條件的區縣積極推廣環保節能爐具,提高煤炭燃燒效率。 《方案》明確,要建立三大供應配送體系。一是建立供應主渠道。通過政府招標的方式,確定作為全市推廣蘭炭供應主渠道的煤炭經營企業,其蘭炭銷售價格為市內最低;確定負責全市潔凈型煤供應配送服務的型煤加工企業。二是區縣建立配送體系。進入區縣經營配送名錄的企業應與市級中標企業簽訂購銷合同,經營配送從主渠道購進的蘭炭。三是實行溯源管理制度。在淄博市銷售的蘭炭和潔凈型煤實行裝袋配送,并按照《商品煤標識》進行標識。所供應、配送、銷售的潔凈型煤和蘭炭質量不合格的,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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