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獲悉,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關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學統籌規劃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明確繼續推動試點示范工作和重大項目建設,并提出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支持政策保障。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是我國調整能源結構、實現節能減排、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迫切需要,是完成非化石能源利用目標、建設清潔低碳社會、實現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為進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關工作,通知要求,科學統籌規劃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將可再生能源供暖作為區域能源規劃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中應明確供暖發展目標;根據各地資源稟賦和用能需求推廣可再生能源供暖技術,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供暖項目;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與其他供暖方式的銜接,與常規能源供暖系統融合,與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銜接等。 在可再生能源技術推廣方面,通知進一步提出,積極推廣地熱能開發利用,合理發展生物質能供暖,繼續推進太陽能、風電供暖。 同時,通知明確,繼續推動試點示范工作和重大項目建設,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示范工作和重大項目建設,探索可再生能源供暖項目運行和管理經驗。包括在地熱資源稟賦較好的地區可實施地熱能供暖重大項目建設和重點項目推廣;鼓勵以縣為單位推進生物質清潔供暖運行管理;支持將風電、光伏、儲能和微電網方式用于北方地區取暖等。 在政策保障方面,通知要求,探索建立符合市場化原則的可再生能源供暖投資運營模式。鼓勵地方對地熱能供暖、生物質能清潔供暖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項目積極給予支持。 此外,通知還提出,完善可再生能源供暖政府管理體系,明確各地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主管部門及各部門職責分工,避免出現缺位管理、多頭管理、重復管理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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