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33號),為切實做好我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我委牽頭起草了《浙江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于2022年5月25日前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反饋至省能源局節能處。
聯系人:楊元一;聯系電話:0571—87051722,0571—87050351(傳真);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省府路8號。
附件:《浙江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浙江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33號),為切實做好我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著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以下簡稱能耗雙控),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階段性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煤炭消費總量比2020年下降**左右,控制在**億噸左右;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萬噸、**萬噸、**萬噸、**萬噸以上。
三、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工業節能降碳工程。開展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全省淘汰落后和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業15000家以上。以鋼鐵、建材、石化、化工、化纖、造紙、紡織等七大高耗能行業為重點,開展公共用能系統能效診斷,每年組織實施百項省級重點節能減碳技術改造項目。建立健全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機制,探索氫能冶煉、氧氣高爐、非高爐冶煉、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突破性低碳技術應用。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鋼鐵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涂裝類、化工類等產業集群分類治理。因地制宜推進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以高耗水工業技術改造、工業綠色發展、清潔生產為重點,促進廢水循環和綜合利用。開展數據中心能效提升行動,進一步提高數據中心綠色低碳水平。(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管理廳、省電力公司)
(二)重大產業平臺節能環保提升工程。推動能源資源梯級利用、原料/產品耦合,實現重大產業平臺能源系統整體優化。全面實施區域能評改革2.0版,建立健全重大產業平臺區域能評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定期發布重大產業平臺能效評估報告。實施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提檔行動,推進園區空間布局、產業循環鏈接、資源高效利用、節能降碳等循環化改造。全面推進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污水零直排區”建設,開展清新園區和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推動揮發性有機物、電鍍廢水及特種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綠島”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三)城鎮建筑節能提升工程。全面貫徹城鎮建筑綠色低碳規劃理念、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管理,落實低碳城市、韌性城市、海綿城市建設。全面實施低能耗建筑標準,加快發展超低能耗建筑。穩步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大力推廣太陽能光伏(光熱)系統、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和地源熱泵系統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落實綠色高效制冷行動,更新升級制冷技術、設備,優化負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統能效水平。落實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
(四)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工程。加快美麗公路、美麗航道、城鄉綠道網建設,推進充(換)電、綜合供能服務站、加氫站、港口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城市物流郵政(快遞)配送車輛等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比例,提高清潔能源船舶應用。推動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運輸“公轉水”“公轉鐵”,大力發展以“四港聯動”為核心的多式聯運。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深入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加快淘汰國四標準營運柴油貨車,鼓勵重型柴油貨車更新替代。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加強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推進低碳公路服務區、綜合客運樞紐建設,推動內河八大水系、沿海、沿江港口靠泊船舶全面使用岸電。持續推進港口岸電設施建設,擴大岸電設施泊位覆蓋面,具備條件的主要港口內部車輛裝備和作業機械等總體完成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更新替代。開展郵政業綠色網點和綠色分撥中心建設,引導企業加大可循環快遞箱(盒)應用規模。實施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加大綠色認證快遞包裝產品推廣力度。(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因地制宜推動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的應用,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農機裝備推廣應用,推進農房節能改造和綠色農房建設。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秸稈綜合利用,完善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配套設施建設、運行以及綜合利用的指導、服務,積極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強基增效雙提標”行動。(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開展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綠色星級改造、辦公建筑需求響應綠色改造,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等市場化模式。提高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使用比例,提升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保障設施建設。實行能耗定額管理,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零碳”公共機構等創建。(責任單位:省機關事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七)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以環杭州灣地區為重點,打好夏秋季臭氧(O3)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開展NOX和VOCs協同治理。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扎實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農業面源、船舶、尾礦庫等污染治理工程,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推進重點區域和高耗水行業節水減排。(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省水利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持續推動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嚴控新增耗煤項目,新、改、擴建項目實施煤炭減量替代,自貿試驗區優先使用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滿足新增用能需求。禁止建設企業自備燃煤設施。穩妥有序推進燃料類煤氣發生爐、燃煤熱風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以及建材行業煤炭減量,實施清潔電力和天然氣替代。推廣大型燃煤電廠熱電聯產改造,充分挖掘供熱潛力,推動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加大落后燃煤鍋爐和燃煤小熱電退出力度,推動以工業余熱、電廠余熱、清潔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熱(蒸汽),因地制宜實施發電、制熱、供冷等“再利用”改造。持續實施煤改氣工程,全面淘汰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實施全過程污染物治理。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推動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深化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持續開展低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提升改造,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對易揮發有機液體儲罐實施改造,對浮頂罐推廣采用全接液浮盤和高效雙重密封技術,對廢水系統高濃度廢氣實施單獨收集處理。加強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構建滿足實際需要的污水、垃圾、工業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體系,推動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實施城鎮“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攻堅行動,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清潔化改造。推行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污泥無害化處置。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治水辦)
四、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優化能耗雙控制度。綜合考慮產業結構、能效現狀、節能潛力等因素,合理分解各設區市政府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省里對各設區市“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實行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雙目標管理,對能耗強度降低達到激勵目標的地區,其能源消費總量在當期能耗雙控考核中免予考核。完善能源消費總量指標確定方式,根據地區生產總值增速目標和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確定年度能源消費總量目標,經濟增速超過預期目標的地區可相應調整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對國家能耗單列的重大項目,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對原料用煤、用油、用天然氣,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對年度新增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地方能耗總量考核。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用能預算管理,合理確定企業年度基準能耗,開展用能預算監測預警、考核評價,不斷增強用能預算約束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統計局、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作為加快綠色低碳發展、推動結構優化調整、提升環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進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優化總量減排指標分解方式,按照可監測、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則,將重點工程減排量下達地方,污染治理任務較重的地方承擔相對較多的減排任務。落實制造業企業差別化排污機制。根據國家核算技術指南要求,開展總量減排核算,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提升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總量減排考核體系,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總量減排監督管理,重點核查重復計算、弄虛作假特別是不如實填報削減量和削減來源等問題。(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對在建、擬建和建成“兩高”項目開展分類處置,將已建“兩高”項目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在線監測系統,強化對“兩高”項目的閉環化管理,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建立完善“兩高”項目產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減量等量替代制度,減量等量替代來源應當可監測、可統計、可復核。對正在洽談、尚未獲批的“兩高”項目,各地在履行各項審批手續之前,要深入論證建設必要性、可行性,認真分析評估對能耗雙控、碳排放、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環境質量的影響。對不符合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等要求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對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5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報經省節能主管部門審核確認。(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四)全力做好重大項目用能保障。對主要產品能效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重大產業項目,可以跨年度使用“十四五”能耗指標。建立健全能耗指標臺賬,在市域范圍統籌使用能耗指標。對含有原料用能的新上項目,按照扣除原料用能后的能耗開展節能審查。對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通過淘汰落后產能騰出的規模以下企業存量用能空間,可用于平衡重大項目用能需求。對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噸標準煤/萬元的制造業重大項目,節能審查開通“綠色通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能源局)
(五)健全法規標準。推動制修訂《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浙江省綠色低碳轉型促進條例》《浙江省實施<公共機構節能條例>辦法》《浙江省節能監察辦法》《浙江省電力需求側相應實施辦法》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及時制修訂節能標準,定期發布《浙江省產業能效指南》,推動重點行業能效水平明顯提升。完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持續優化污染物排放標準及配套技術規范。深入開展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綠色產品領跑者引領行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局、省電力公司)
(六)完善經濟政策。加大節能減排財政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加大能耗雙控財政獎懲力度。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覆蓋范圍。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節能減排,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加快綠色債券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積極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綠色信貸統計、監測、評價體系,優化風險管理和信貸管理機制,推動企業污染排放、環境違法違規記錄等信息與信貸審批標準相結合。加強階梯電價政策與國家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的銜接,實施重點行業超基準能耗階梯電價和單位產品超能耗限額標準階梯電價政策,對超用能預算的重點行業企業執行超基準能耗階梯電價政策,堅決取締有關“兩高”項目不合理的價格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建立受益農戶污水處理付費機制。(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稅務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七)完善市場化機制。深入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制訂分行業能耗確權方法,完善用能權交易平臺建設,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及經濟發展條件好的地區流動和集聚。深入推進排污權市場化交易,逐步將VOCs納入排污權交易范圍。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規范開放環境治理市場,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廣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環境托管服務等新模式。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擴大實施范圍。健全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推行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及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電力公司)
(八)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嚴格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應用。完善工業、建筑、交通運輸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探索城市基礎設施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優化污染源統計調查范圍,調整污染物統計調查指標和排放計算方法。構建覆蓋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加強工業園區污染源監測,推動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監測設施。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電力公司)
(九)加強節能減排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節能監察“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打通節能監察與執法“雙向監督、同向發力”通道,構建高效協同的節能執法體系。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加強縣級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置專職環保人員。加大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開發節能環保領域新職業,組織制定相應職業標準。(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省人力社保廳、省電力公司)
(十)強化節能減排數字賦能。聚焦國家節能減重大戰略任務,加快多跨協同場景建設,推動機制重塑,實現節能減排數字化改革五年新飛躍。堅持問題導向,迭代完善節能降碳e本賬、減污降碳在線等多跨協同場景建設。構建目標分解、監測跟蹤、評價考核全鏈式閉環管理模式,進一步提升節能減排目標精細化管理水平。推進省市縣三級聯動,提升省級部門協同響應,加快實現節能減排重大應用全面貫通。(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大數據局)
五、強化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節能減排的決策部署上來,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系統觀念,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實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充分銜接,科學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責任。要科學考核,防止簡單層層分解。重點用能企業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
(二)強化監督考核。開展“十四五”設區市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加強激勵,對工作不力的地區加強督促指導,考核結果經省政府審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設區市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能耗雙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考核權重,加大對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力度,統籌目標完成進展、經濟形勢及跨周期因素,優化考核頻次。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壓實減排工作責任。完善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深化例行督察,強化專項督察。(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
(三)開展全民行動。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推行綠色消費,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推廣力度,組織開展全國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新聞發布、新媒體、短視頻、公益廣告等多種傳播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節能減排法規、標準和知識。加大先進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和推廣力度。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的作用,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暢通群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渠道。開展節能減排自愿承諾,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機關事務局、省電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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