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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海南省“十二五”將組織實施21項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
(時間:2012-5-9 10:46:05) |
海南省政府近日印發的《海南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總體實施方案》(下稱《方案》)透露,“十二五”期間,海南省將組織實施21項節能減排重點工程,以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促進國際旅游島建設。 據介紹,“十二五”時期是實現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中期目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決定性基礎的關鍵時期。海南正處于發展的上升階段,能源消費需求增長快,進一步挖掘節能減排潛力的難度加大,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形勢將更為嚴峻。 按照國家下達海南省的主要節能減排目標:到2015年,全省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727噸標準煤(2005年價格,下同)。2015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0.4萬噸、2.29萬噸以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4.2萬噸、9.8萬噸以內。 《方案》透露,為了完成國家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十二五”期間我省將組織實施綠色照明示范省建設、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省、蓄能型集中供冷示范省、鍋爐窯爐節能改造、電機系統和電力設備節能改造、能量系統優化和余熱余壓利用、節約替代石油、建筑節能、節能產品惠民、節能能力建設等十大節能工程;組織實施生活源污水處理、工業源廢水廢氣污染治理、農業源污染綜合治理、交通流動源廢氣治理、減排能力建設等五大減排工程;組織實施循環經濟園區建設、清潔生產行動、資源綜合利用、沼氣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水資源節約利用六大循環經濟工程。 據悉,海南省政府每年將對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重點用能單位、各重點排污單位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履行情況、工作開展等進行考核和評價,并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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